干部任免材料的审查有哪些要求?

干部任免材料的鉴别、审查,除重点审查组织手续的完备性外,还要审查原件中印制的规定栏目中的内容是否都填写清楚了,如果原件中某些栏目为空白栏目,某些栏目又填写了,被视为内容不全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干部人事部门,责成将空白栏目内容填写清楚,才能整理、立卷。如: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的干部任职情况栏目,共有三项内容必须填写,即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拟免职务,并且要填写职务任免的全称,不能简写、省写或用打点的方式应付、代替。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栏目,有的单位只填写了夫妻、子女的情况,连在世的父母、岳父母的情况都一概不填写。干部的奖惩情况,政府等行政部门对干部的任职时间、文号,在大多数表中都为空白;年度考核结果栏目,有的单位只填写干部优秀年度的考核结果,而称职、基本称职的考核结果就不填写。在鉴别,审查这种类型的表格材料项目内容时,基本的标准是:考核工作要能全面地反映每个干部每年年度的结果情况,即全国自1993年年度起至干部的现任职务现任岗位的年度时间止,某年度是优秀就填写优秀,是称职就填写称职,不能隔年丢度的任意填写,这就是鉴别、审查归档材料的基本标准和唯一标准,也是鉴别归档材料的尺度。在审查、鉴别这类材料时,还要注意表与表之间上下职务的衔接关系,上下职务在表中如果衔接不上,说明此类材料有不完整的缺失材料的漏洞,那就要及时填补缺失部分的材料,才能进行整理、立卷。

在审查、鉴别工资、任免材料时,如有缺失某个环节的材料,不能用写说明的方式代替归档材料,要责成相关部门补填正式的表格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在审查、鉴别工作中,个别任免材料原件因时间久远(20世纪80年代以前)无法追补到位的可用正式的红头文件任免通知归入本人档案,缺失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不能用红头文件替代。

红头文件为复印件的,出具复印件的单位要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和签署具体复印日期,才能作为正式材料进行整理。

在审查,鉴别所有归档材料工作中,以纯蓝墨水产生的材料,不能归入本人档案,要及时退回相关部门或本人重填重写,重新完备相关组织手续后,才能归入干部档案。已归入了档案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干部本人,用炭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描摩好原笔迹。

来源:武冈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