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写作格式和范例

(一)条例的写作格式

条例,是用于规定比较长期实行的调整国家生活某个方面准则和某个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以及某些专门人员的任务和权限的文件。

(二)条例的写作范例

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

(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财务监督,评价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经营管理业绩,保证稽察特派员公正、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稽察特派员由国务院派出,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行使监督权力。

稽察特派员配备稽察特派员助理若干名,协助稽察特派员工作。

稽察特派员对国务院负责。

第三条 派入稽察特派员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

第四条 国务院设稽察特派员总署,工作机构设在人事部,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联系,承办稽察特派员和稽察特派员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海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