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改革活村

文/习近平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是全国改革的先行地区,农村是浙江改革的先发领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要把改革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源泉,作为解决各类问题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对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进行的重大调整,也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局之棋。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农村综合改革是一个涉及乡镇机构、县乡财政体制、户籍管理、劳动就业、征地制度、农村金融、教育卫生等在内的系统工程,是对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利益分配格局的全面调整和优化。可以说,农村综合改革已经远远超出了农业农村的范围,它的内容更加丰富,领域更加广泛,过程也更加复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着眼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努力构建促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要着眼于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保障农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要着眼于农村改革和其他改革的有机联系,以及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之间的内在统一,从整体上推进各项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不竭的动力。

出处:《之江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