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和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题中之义

文/习近平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人人平安,社会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从文化渊源看,崇尚和谐,企盼稳定,追求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平安社会、和谐社会,这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人就说:“和为贵”,“和而不同”,“有容乃大”。从这些年来的实践看,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改革与发展都会成为一句空话,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国际经验也表明,在人均GDP处于一千美元到三千美元这一阶段,即是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时期。当前我们发展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问题。所以,省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提出的“平安”,不是仅指社会治安或安全生产的狭义的“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这完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完全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

出处:《之江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