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

文/习近平

(二〇〇四年五月十二日)

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责任就是向人民负责。所以,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就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把自己担任的领导职务看做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和责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时刻把人民的安危和贫富挂在心上;随时准备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需要舍弃随着领导职务而来的个人权力、待遇和荣耀。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就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对权力、荣耀和利益津津乐道,而把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放在次要位置上。无事时工作得过且过,一旦遇到事关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首先不是想着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而是千方百计强调客观原因,推卸责任,保全自己。

现在与过去相比,领导干部的工作条件要好得多,权力也大得多,个人待遇也有很大提高。但权力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副担子,意味着领导责任。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恪守职守,勇于负责。特别是出了事要有严于责己和承担责任的勇气。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领导岗位上是为人民干事,而不是做“官”的;人的生命最为宝贵,群众利益高于一切,领导责任重于泰山。“乌纱帽”再大,也大不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出处:《之江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