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辩证法

文/习近平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九五”时期就已经提出。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解决经济运行中一系列难题的关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真正实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关键是要认识和处理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实现经济增长速度的辩证关系。从长期和根本上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可以积累更多的物质财富和技术资源,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提供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较好的条件和回旋余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以大幅度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运行进入良性循环,从而长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同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可能会有一个阵痛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还会对经济增长速度带来一定影响。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存量和增量两方面影响短期经济增长。存量方面,由于要增加社会和企业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的成本,增加企业提高劳动力工资和研发投入带来的成本,会使企业短期效益下降,甚至有一些企业和产业可能因无法消化这些成本而造成经营困难。增量方面,由于更加严格地控制土地供给,更加严格地限制高能耗行业和禁止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可能影响一个地方的投资规模,进而影响到当地的即期经济增长。对此,我们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在制定有关政策、确定有关举措时把握好度,掌握好平衡点,既要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真正在“腾笼换鸟”中实现“凤凰涅槃”。

出处:《之江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