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育和谐

文/习近平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六日)

构建和谐社会,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关注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以社会发展为目的,社会发展以人的发展为归宿,人的发展以精神文化为内核。

文化即“人化”,文化事业即养人心志、育人情操的事业。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人类不仅追求物质条件、经济指标,还要追求“幸福指数”;不仅追求自然生态的和谐,还要追求“精神生态”的和谐;不仅追求效率和公平,还要追求人际关系的和谐与精神生活的充实,追求生命的意义。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这其中的精髓之一。“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合”指的是汇合、融合、联合等。这种“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是我们民族所追求的一种文化理念。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我们民族的理想正在于此,我们民族的凝聚力、创造力也正基于此。因此说,文化育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必然要求。

出处:《之江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