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

文/邓小平

(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前些日子,中央办公厅两位负责同志来看我,我对他们讲,“两个凡是”〔18〕不行。按照“两个凡是”,就说不通为我平反的问题,也说不通肯定一九七六年广大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活动“合乎情理”的问题〔19〕。把毛泽东同志在这个问题上讲的移到另外的问题上,在这个地点讲的移到另外的地点,在这个时间讲的移到另外的时间,在这个条件下讲的移到另外的条件下,这样做,不行嘛!毛泽东同志自己多次说过,他有些话讲错了。他说,一个人只要做工作,没有不犯错误的。又说,马恩列斯都犯过错误,如果不犯错误,为什么他们的手稿常常改了又改呢?改了又改就是因为原来有些观点不完全正确,不那么完备、准确嘛。毛泽东同志说,他自己也犯过错误。一个人讲的每句话都对,一个人绝对正确,没有这回事情。他说:一个人能够“三七开”〔20〕就很好了,很不错了,我死了,如果后人能够给我以“三七开”的估计,我就很高兴、很满意了。这是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是个是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应该像毛泽东同志说的那样对待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说过“凡是”,列宁、斯大林没有说过“凡是”,毛泽东同志自己也没有说过“凡是”〔21〕。我对那两位同志说:今年四月十日我给中央写信,提出“我们必须世世代代地用准确的完整的毛泽东思想来指导我们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把党和社会主义的事业,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事业,胜利地推向前进”,这是经过反复考虑的。毛泽东思想是个思想体系。我和罗荣桓〔16〕同志曾经同林彪〔1〕作过斗争,批评他把毛泽东思想庸俗化,而不是把毛泽东思想当作体系来看待。我们要高举旗帜,就是要学习和运用这个思想体系。

(这是邓小平同志同中央两位同志谈话的一部分。)

出处:《邓小平文选》(第二卷)